大多數化學品的穩定性還是比較好的,具體情況要由實際使用要求來判定。如果分析數據作爲一般瞭(le)解,或者分析結果沒有特定的準確(què)要求,如一般教學實驗,對化學試劑的質量級别就可以做一般要求。
但工廠化驗數據爲指導生産而用,化學試劑的質量指标不能含糊。而用於(yú)一般合成制備(bèi)使用用的化學試劑,在大多數情況下,使用工業級别的化學試劑就可以滿足。
但研究型和某些特種化學品的合成制備(bèi),有些情況下,對(duì)原料的質量要求非常嚴格,需要嚴格把關。
在實際使用過程中,人們總是習慣於(yú)用生産日期來判斷化學試劑的有效性,其實大謬不然。例如,在某個高等院校,曾經看到庫房管理人員将出廠時間2年以上的化學試劑全部清理出來,準備(bèi)銷毀,理由是已經過期。
且不說極大地造成資金浪費,單(dān)是那各具特性的化學危險品銷毀方案就足以讓人望而卻步瞭(le)。何況,還不準商業公司收購,以防商家“騙人” 。
總之,化學試劑的有效性,首先要根據化學試劑本身的物理化學性質作出基本判斷(duàn),再對(duì)化學試劑的保存狀況進行表觀觀察,然後根據具體需要來作出能否使用的結論